如何处理借款人违约的情况
一、借款人的违约情形有哪些
支付违约金或者支付罚息。 支付违约金,是当事人依照法律法规规定或者借款合同约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借款合同规定的义务时,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量的货币。这是对违约人的违约行为的经济制裁,带有惩罚性。根据《民法典》规定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逾期返还借款的责任】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二、借款不还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借款不还的诉讼时效是3年。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借钱不还起诉费需要多少钱
要根据借钱的金额来定。民事案件分为财产案件和非财产案件,财产案件是按诉讼请求的金额或价额按比例收取诉讼费的。而借钱不还的案件往往都是属于财产案件处理的。提醒您,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东城区位于北京市城区东部,历史悠久,辽金时期已出现村落,金代为中都东北部,元代位于大都东半部。明代永乐十九年(1421年)定都北京,东城为15个坊。清代属大兴县,东城驻有镶黄、正白、正蓝四个旗。元、明、清三代皇宫均建于今城区域内。民国时,今东城区为当时的内一、内三等区。新中国建立后,1952年设东单区,东四区,1958年,东四区合并改称东城区。2010年,东城区合并崇文区,成立新东城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象征天安门广场坐落在东城区,全国重大政治活动和庆祝活动都在这里举行。辖区内有中共中央、国务院部级机关20多个,局级机关100多个以及北京市委、市政府所属单位200多个。
东城历来是商贾云集的富庶之地,作为商业中心地区已有上百年历史。金街”王府井精华荟萃,既有“同升和”、“盛锡福”、“中国照相”老字号企业,也有百货大楼、工美大厦等传统风格的国内著名企业,还有新东安市场及面积达80万平方米亚洲单体最大建筑的东方广场。漫步“金街”,照明灯饰流光溢彩、造型多变的喷泉、老北京风情雕塑令游人乐而忘返。其他如北京站、隆福寺等传统商业街在国内外也享有很高知名度。近几年着力发展的十里”银街”汇集了上百家国内外驰名品牌的专营店。东单、东四、和平里、北新桥等商业区也已形成规模。